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
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使用OBD作弊器等手段修改车辆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被刑事处罚并取消检验资质案
01
案情简介
经对该公司2023年7月31日运营以来出具的所有机动车《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进行逐一排查,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该公司负责人闫某某为提高营业收入,对外宣称“所有车辆检测全部包过”,购买OBD作弊器交给检测员薛某等人,在车辆因OBD故障无法通过检测时,使用作弊器生成虚假的车辆OBD信息,帮助故障车通过检测;在对无OBD车辆进行检测时,将转速检测仪吸附于检测线旁电风扇罩表面,使用电风扇转速代替发动机转速,人为干扰检测数据。

02
查处情况
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器和电风扇等装置,修改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4年8月2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同日立案侦查。2025年8月15日,修武县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闫某某、薛某等四人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2025年8月27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将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问题移交焦作市市场监管局,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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